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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9 00:00 点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政府主导的安全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明显,全民安全素质明显提高。5年来,全省年产9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压减非煤矿山3000个,非煤矿山企业数量由8233家下降到4472家,提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400余家,关闭尾矿库77座,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消防、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航空和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与“十五”末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8%和40.4%,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施经济文化强省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事故总量仍然很大,2010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427起,死亡4702人。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0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职业危害严重,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展还不平衡。企业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专业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科技发展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劳动力密集和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大量存在。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依然薄弱,监管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影响安全监管效能的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尚不够健全,应急救援基地、专业救援设备设施、救援物资保障等基础条件还不完备,应对复杂突发事故灾害的救援处置能力不足。
  四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新的考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监管效能、事故灾害防治处置能力、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作为保障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加快安全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规划目标。到2015年,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5%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2.5%以上,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5%以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与国家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的衔接,制订《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起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互补,涵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满足我省安全生产需要,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力。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机制。建立部门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与指导、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项目审批、监管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执法效果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实施执法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警示公告等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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