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烟花爆竹禁令暂停期备案一仓库新建,河南一地发改委被举报后整改

发布时间:2023-12-26 16:49:58 点击:0

据河南平顶山市政府网站12月23日消息,平顶山市当天发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其中提及平顶山舞钢市发改委被举报违背环保政策批准一公司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2栋。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项目未开工建设,企业决定不再实施该项目,已自行撤回已备案信息。

2023年春节前夕,平顶山市政府于1月19日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平顶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放”调整为“限放”。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今年6月在答复市政协委员提案时曾表示,今后是否继续实行“禁改限”政策,仍需等待省政府明确。

“平顶山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暂停实施

此前群众举报称,河南省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4年,平顶山市舞钢市发改委滥用职权于2023年7月5日批准舞钢市警安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2栋,违背环保政策造成不良影响。

据平顶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经查河南省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4年,平顶山市舞钢市发改委滥用职权于2023年7月5日批准建设舞钢市警安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2栋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月18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安排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2019〕25号)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时停止实施。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和河南省相关规定,舞钢市警安易燃易爆物品处置储运项目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是企业基本情况;二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是项目总投资额;四是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且项目备案信息齐全,符合产业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舞钢市发改委于2023年7月5日依法予以备案。

二、经查,违背环保政策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勘查,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已完成备案,但因项目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处置储运项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

据平顶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上述涉事企业考虑到项目建成后不能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自行决定不再实施该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的规定,舞钢市发改委督促企业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撤回已备案信息。2023年12月13日,该企业已自主撤回备案信息。舞钢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

2023年12月14日,舞钢市发改委组织人员针对“项目未开工建设、企业不再实施该项目并自行撤回备案信息”处理情况,到举报项目所在地舞钢市杨庄乡毛庄村卜萝张组进行实地走访,共走访5户群众,群众满意度100%。

省安委办:鉴于政策反复情况,保持定力营造严查严打氛围

2021年7月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春节前,河南郑州市、南阳市、洛阳市、信阳市、平顶山市等地均通告2023年春节期间“限放”烟花爆竹。

其中,平顶山市政府1月19日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将平顶山市烟花爆竹由禁放调整为限放。即:2023年1月21日(除夕)7点至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点、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至2023年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7点至23点、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共3个时间段内允许燃放,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河南漯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消息,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4月28日在《关于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中指出,春节期间部分省辖市“禁改限”以后,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个别地市对相关经营许可证把关不严,对烟花爆竹“打非”思想懈怠,打击力度有所下降。

据河南新乡日报微信号11月29日消息,近日,有个别自媒体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有“烟花爆竹禁售放开了”“现在可以办证了”“可以代办长期或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不实言论。各地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新乡市全域执行烟花爆竹禁售政策,不予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

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12月22日,河南省安委办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暨电气焊数字化监管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要求密切关注烟花爆竹方面存在的舆论风险。鉴于政策反复情况,要保持定力,持续营造严查严打氛围。河南省此次“六查一打”专项行动,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至2024年3月底结束。

此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今年6月在答复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时透露,因2021年7月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今后是否继续实行“禁改限”政策,仍需等待省政府明确,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