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类企业已设置公告牌56021处 保障“吹哨人”制度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2-07-26 16:42:42 点击:0次
鲁网7月26日讯(记者 金芮宏)7月2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介绍推行“吹哨人”和“公告牌”制度的重要作用。
“吹哨人”是企业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
2022年6月8日,山东省应急厅联合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在山东省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对于有效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精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敲碎和拆除横亘在“吹哨人”举报投诉渠道间的“玻璃门”、“隐形壁”,和企业内部“吹哨人”零距离接触,保障“吹哨人”制度落地生根,2022年6月21日,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0号),决定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公告牌制度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做到公告牌全覆盖。
《制度》提出,各有关企业的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都要分别设置公告牌。其中,矿山企业必须在井口设置,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在场站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目前,公告牌制度已在全省迅速落实铺开。
根据统计,截止7月25日,山东省各类企业已设置公告牌56021处,省政府安委办的公告牌二维码已扫码20.4万次,各市二维码扫码23.2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