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银川市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1-12-28 15:16:15 点击:0次
12月26日记者获悉,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对2022年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做出具体要求,不仅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在三区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
根据《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银川市辖区环城高速路以内,除婚丧嫁娶活动外,全年禁止任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环城高速路以外,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粮垛、柴草垛等物资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范围;车站、机场、医院、疗养院、托幼园(所)、学校教学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范围;林区以及周边500米以内范围,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以内范围;楼房的楼梯、楼道;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同样禁放烟花爆竹。
《通告》中还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印发、张贴《通告》等宣传材料,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倡导环城高速路以外的市民和单位,在节庆、庆典活动中少放、不放烟花爆竹或采取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弘扬绿色、平安、祥和、节俭的传统。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2345、110。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来源: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