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1-09-20 11:30:29 点击:0次
四川法制报讯(林楠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15日,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9月15日至10月15日,我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高位运行,面临秋汛、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和即将到来的秋冬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部署了危化品、煤矿、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旅游安全、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工贸、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别明确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实施。各地各部门将按照“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
如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人流物流增大、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系统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动态清零。在监管执法方面,各地各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执法检查,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有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省安办将组织综合督查组于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对各市(州)开展暗访督查,重点抽查部分企事业单位,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延伸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等。“我们还将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将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对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高位运行,面临秋汛、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和即将到来的秋冬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部署了危化品、煤矿、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旅游安全、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工贸、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别明确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实施。各地各部门将按照“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
如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人流物流增大、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系统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动态清零。在监管执法方面,各地各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执法检查,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有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省安办将组织综合督查组于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对各市(州)开展暗访督查,重点抽查部分企事业单位,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延伸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等。“我们还将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将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对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该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