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防止“一刀切”!山东印发通知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31 16:49:50 点击:0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并实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督察组到山东开展督察,既是对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更是我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全力做好本次中央督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四个务必”,即督察组调阅的资料,务必保质保量、及时提供;督察组召集的会议,务必认真准备、按时参加;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务必立即研究、及时坚决整改;督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务必快速办理、尽快回复、按要求公开。要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落实。要按照调阅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同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配合做好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要高度重视信访件的查处整改工作,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坚决防止“一刀切”。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严禁对交办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顾实际情况,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重点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明纪律作风,确保各项配合保障工作有序有力。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