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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1-04-23 10:27:30 点击: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叙浩 通讯员/粤应宣)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矿山(非煤矿山,下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国家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领域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要达到100%,金属冶炼行业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60%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生产行业领域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40%以上。
       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的基本原则,提出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预防为主,防补结合;费率浮动,杠杆调节。其中,不同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实行浮动费率。
       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均达100%,并逐步拓展到其他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2025年底前,广东要建成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投保,保险机构有效组织服务,专业服务机构针对性、标准化提供服务,保险服务信息资源畅通共享,覆盖面广泛、适应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方案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涉及人员死亡的,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等其他伤害和损失,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责任限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险金额,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实施安责险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举措。”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的一个全新险种,是推动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契合的良性互动。
       实施安责险还能有效发挥两大功能:一是事故预防功能。保险机构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帮助企业查找风险和隐患,进行有效管控和整改,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是经济补偿功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大数法则,转移、分散企业风险,缓解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带来的赔偿压力,有利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