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8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复工
发布时间:2021-03-04 13:46:00 点击:0次
浏阳日报讯(记者罗晓芳)当前正处于春节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记者日前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2月22日起实行分步有序复工。
根据有关要求,此次复工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按照“一人一厂”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有序受理复工申请并进行核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核查并向上报批通过后,即可复工。复工企业数量须与所在乡镇(街道)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数量控制在150家以内。待第一批次完成复工后,第二批次由各乡镇(街道)按复工条件受理复工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复工审批。
此外,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企业应延期复工或不得复工:一是近3年内(2018、2019、2020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延迟复工审批;二是2020年度内立案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企业延迟复工审批;三是近4年来(2017、2018、2019、2020年)立案处罚罚款未足额缴纳的企业不得复工。
为切实提供高效服务,我市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实行“即时受理,半天办结”服务,即上午提交申请,当天下午开展核查;下午提交申请,次日上午开展核查。截至2月27日,全市已有8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审核,正式复工。
根据有关要求,此次复工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按照“一人一厂”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有序受理复工申请并进行核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核查并向上报批通过后,即可复工。复工企业数量须与所在乡镇(街道)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数量控制在150家以内。待第一批次完成复工后,第二批次由各乡镇(街道)按复工条件受理复工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复工审批。
此外,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企业应延期复工或不得复工:一是近3年内(2018、2019、2020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延迟复工审批;二是2020年度内立案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企业延迟复工审批;三是近4年来(2017、2018、2019、2020年)立案处罚罚款未足额缴纳的企业不得复工。
为切实提供高效服务,我市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实行“即时受理,半天办结”服务,即上午提交申请,当天下午开展核查;下午提交申请,次日上午开展核查。截至2月27日,全市已有8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审核,正式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