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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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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即日起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25 15:48:11 点击:0

       水母网2月2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王冬梅)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整治范围是面向全市1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计19个库区)、383家常年零售店和827家临时零售点以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按照“标准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做到“规范提升一批、改造整顿一批、关闭淘汰一批”,推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本次活动将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查看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规范开展连锁经营等;以及回收代存工作;烟花爆竹运输和流向监控;烟花爆竹燃放环节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等内容。以烟花爆竹传统生产乡镇(街道)、村(居)及周边村庄、区市地域交界地带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活动。对发现的在集贸市场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在民用建筑底层商铺或在居民楼内设置零售点,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持续保持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对涉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专项整治行动从企业自查、区市执法检查、市级督导复核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流通和燃放等各环节联合监管机制。
       市应急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仓储)环节安全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检查标准,组织开展16家批发企业的19个库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安全监管,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燃放,牵头组织在全市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市供销社作为牟平安得顺、莱阳土产杂品、莱州嘉乐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企业监管章程。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