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扩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
发布时间:2021-02-24 15:53:00 点击:0次
2月23日,2021年重点城市烟花爆竹管控专题视频会议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上,四川省公安厅就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部署,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并就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提出建议举措。
据通报,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大量燃放,环境空气质量反弹幅度较大。经测算,烟花爆竹燃放对全年PM2.5平均浓度贡献0.4%,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
实际上,今年四川省所有县级行政区中,绝大部分都采取了限放禁放措施,其中全域禁放占比20%,采取限放措施的占比75.9%。然而,春节期间,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暗访暗查发现,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存在源头管控不到位、禁燃禁放力度减弱等问题。此外,禁放区划定也存在局限。部分城市虽然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但仅限于主城区,对周边重点县(区)、传输通道县(区)、城乡结合部未限制,导致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为此,会议强调,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使命感、紧迫感。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入分析大气污染形势,严控烟花爆竹燃放,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指出,要突出管控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坚决开展污染防控。盯紧元宵节,杜绝发生类似春节期间的污染问题。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小区公寓、河边公园、空旷地带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管控。着重抓好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查封扣押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待售品;加强禁燃区内巡查执法和应急处置的力度,坚决查处在禁售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效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协作,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领导有力、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态势,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针对烟花爆竹管控,会议还围绕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
禁限放区域、时限管控方面,四川将把工作范围扩展到城市周边、重点县(区)、传输通道,严格控制在售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在禁燃区外的县(区),尤其是对主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区县(区),将按照禁燃区要求开展禁燃禁放。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管控,严控新办生产销售许可,逐步引导商家退出市场。
执法检查方面,元宵节前,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
追责问责方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元宵节期间全省各市、县空气质量开展单日排名,对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的进行通报批评或开展约谈。
宣传引导方面,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冷光烟花也纳入了烟花爆竹管控,在婚庆等活动上燃放冷光烟花须向相关部门报告,禁止为营造效果燃放钢丝棉等危险物品。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