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济南设32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 主要在非全面禁放区
发布时间:2021-02-16 14:07:58 点击:0次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4日讯 “商河县的那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今年销售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发现违规经营的?”今天是大年初三,本是春节休假期间,但霍发民却放不下手头的工作。身为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霍发民给区县的应急管理部门打电话询问了解了今年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店的情况。
据了解,《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自2018年开始实施,今年的规定中强调,济南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三)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禁放区域。
2021年是规定实施的第四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春节期间倡导留济过年,外地在济过年人员比往年要成倍增加,使得禁放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监管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一环。
霍发民告诉闪电新闻记者,目前济南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11家,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有327家,数量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分布在济阳区、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这些没有实行全区禁放的区县,其中商河县的烟花爆竹零售店139家,济阳区91家,钢城区12家,先行区18家,莱芜区67家。“这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经营许可证在小年之前就已经发放完毕。在发放之前,区县应急部门专门给这些零售烟花爆竹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以后,才会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霍发民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在安全管理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的风险点在于烟花爆竹仓库。因此,各级应急部门针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检查。
“去年冬季以来,在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期之前,我们部署了一轮安全大检查,分别针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连锁企业制定了三个安全检查表,其中市应急局对所有的11家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已经全部在春节前责令企业整改完毕。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对于每个仓库的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比如绝对不能出现上面住人、下面卖烟花爆竹的情况,也不能出现前面是烟花爆竹店、后面就是住宅的情况,零售店也不能设置在人口密集区的学校医院、市场里,更不能在超市内销售烟花爆竹。”霍发民介绍,春节假期期间,各级应急部门还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开展了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闪电新闻记者 张聪 叶金岩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