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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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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多部门联动推进烟花爆竹“打非”

发布时间:2020-12-01 12:08:00 点击:0

  新法制报讯 李耀旭 王申徽 记者徐晓娟报道:日前,江西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质量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近日,为扎实做好2020年第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到上栗县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旺季深度检查。
  谁主管谁负责
  在上栗县福乐出口花炮厂等企业,国家应急管理部专家组一行认真查看了企业生产现场,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下达文书并责令其整改闭环。由于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产销旺季,应急管理部专家组要求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好通知中的每一项工作,做到履职尽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的良好态势。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检查任务,严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转包分包、超库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超许可经营等。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构成重大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针对秋冬季烟花爆竹易因静电引发事故的特点,各地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防静电措施,并将防静电设施是否检测合格作为日常必检内容之一,严防因静电造成事故发生。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严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海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出口烟花爆竹产品检验,依法加强产品及包装检验把关。
  推进整顿退出
  通知要求,各产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推进会要求,认真开展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要认真谋划,提前摸底,确保2021年整顿退出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六彻底、两注销、两承诺”要求,开展企业退出后续工作,该拆的工房、设备必须拆除到位,对企业危险废弃物要全面开展排查,并科学组织销毁,确保退出企业不留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建立跨部门的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要发挥网格化监管和群众举报作用,突出闲置厂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偏僻山村场所的检查,严防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要依法处罚。通过规范产品流向,从源头上防范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职责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地要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对已明确禁放的城区,落实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店(点)要全面清理到位。各地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督促主办单位、燃放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