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严禁执法“一刀切”
发布时间:2020-05-10 14:29:00 点击:0次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8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介绍,近日,由省委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4部分,共18条政策措施。前三部分,主要是针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出了针对性措施;第四部分,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提出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政策举措。
关兆泉表示,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系统性。《实施意见》全面梳理总结了以前的改革成果,涉及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办水办电办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招标投标、劳动力市场服务、办理破产等多个阶段、多个方面,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了“全链条”优化。
第二,协同性。企业办理一个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实施意见》强调了部门之间的协同。例如,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电气热等同步设计、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公证等业务联办,与水电气热过户业务协同办理。
第三,创新性。《实施意见》提出了若干创新性、突破性举措:一是部分措施为山东省首创。例如,一类出口企业和列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企业,出口退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二是部分措施与以往相比有了突破。例如,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容易、验收难,《实施意见》规定,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三是部分措施聚焦解决企业关注的突出问题。例如,政务诚信涉及的内容很多,在《实施意见》中,重点关注政府拖欠企业债务问题,明确规定,2020年12月底前,拖欠5年以上的债务全部清零,拖欠2年以上的债务清偿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