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召开《德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4-17 09:57:40 点击:0次
近日,《德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4月16日,德州市司法局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凯元温泉度假村三楼多功能厅就《条例(草案)》有关问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上,由市公安局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进行说明。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征求意见提纲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德州市人大代表、山东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杜长清说,《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从立法的角度规定禁燃范围、时间,部门单位责任的划分处罚的尺度非常明确。他认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比较全面有充分尊重传统民俗,从安全方面考虑,比较人性化,可操作性强。
随着城市的发展,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噪声污染和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商为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烟花爆竹的种类越来越多,有些已经突破了安全底线,燃放时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杜长清建议,各级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报纸、电台、电视台在节日期间积极宣传禁燃的意义;居住住宅小区利用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宣传禁燃活动;鼓励声控、电光等形式替代火药制品。
德州市华忆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张长虎说,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燃放烟花爆竹是沿袭千年的民俗,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应该得到传承和保护。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全省16个地级市中,有6个实行限放,10个实行禁放,禁限放区均为建成区范围内,不包括农村区域。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全部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将带来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库存大量烟花爆竹商品,面临安全隐患问题;企业员工和从业人员基本生活将陷入困境,面临安置问题;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引发经济纠纷问题。他呼吁,在兼顾民俗、尊重民意、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疏堵结合,逐渐推进,实行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允许乡镇和农村继续燃放。
来源: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