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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时长不少于72学时

发布时间:2020-02-28 10:12:00 点击:0

       人民网讯 2月25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2019年至2021年,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将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据了解,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核心任务是提高从业者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辽宁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和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省将遴选最多20个安全技能示范基地
       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院校,引导高危行业安全技能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每个地区至少遴选1个示范基地,即全省合计遴选14-2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或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示范考试点;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5-10家安全生产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确定每个地区至少1家,即全省1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技能提升达标示范企业。
       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 安全培训时长不能少于72学时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同)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高危企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此外,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时长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落实师带徒制度,出徒后可独立上岗。加大从各类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作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招收比例。
       多措并举 促进安全技能培训质量提升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动化工园区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联盟,推动一批职业院校在高危企业建设分校区,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建设若干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点,便于从业者同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和高危行业分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建立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分积分制度,有序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转换,制定线上学习课时转换标准,实现理论知识再培训以线上学习培训为主;为每位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生线上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岗位、考核取证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使培训考核过程可查询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