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八大高危领域强制实施 企业不投保受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08-27 09:42:00 点击:0次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杜燕飞)8月27日,应急管理部举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透露,应急管理部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建议稿中对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罚则。对于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议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直至其投保安责险。目前,《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按程序报送司法部,积极争取尽快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法治层面加大安责险推动实施力度。
2016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这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据统计,几乎100%的特别重大事故、95%的重大事故、85%的较大事故集中在这个八个行业领域。
“强制实施安责险制度,目的在于调动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力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表示,“在八大行业领域当中首先推行安责险的一个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集中社会力量,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作用,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