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发布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27 11:09:00 点击:0次
齐鲁晚报1月23日讯(记者 徐艳) 春节期间,鞭炮不能任性放了!22日,日照发布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中提到,春节期间具体的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底,即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为尊重传统民俗,在小年(腊月二十三、二十四)6点至22点、除夕6点至正月初一22点和元宵节18点至22点时间段内,允许在专门设置的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所称城市建成区,是指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大海的区域,以及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大海的区域。
通告中有一个很人性化的措施,针对春节期间在城市建成区内举行婚礼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允许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城市道路及其他未经允许的地点燃放。
需要注意的是,在山林等重点防火区;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地,所有时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如果违反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