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严查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仓库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19-01-15 16:34:00 点击:0次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2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仓库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了严格培训,对所有的批发经营仓库进行全面督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菏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针对菏泽市城区实际,发布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在菏泽市城区,即菏泽市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禁止各类烟花爆竹销售活动;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近期,市政府制定督查计划,采取不定时抽查方式,由市政府常委副
市长带领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点经营活动进行明查暗访。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2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仓库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了严格培训,对所有的批发经营仓库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10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先进行培训,然后进行了实地审查,严把零售许可关,对于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网点一律不予发证;凡是禁放区域内的一律不予许可,将“禁放”与“禁止销售”同步进行。
针对烟花爆竹季节性强、易燃易爆、流动性大、具有伤害性等安全生产经营特点,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打击整治力度。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部分零售网点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已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7家,常年零售网点16家,发现隐患76条,责令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菏泽市市、县、乡三级共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
535次,出动执法人员1769人次,排查场所1967处,查处违法行为73起,其中非法销售窝点25个,非法运输12起,非法燃放36起,收缴或查获非法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假冒伪劣产品43004箱,刑拘3人,治安拘留15人,罚款5万元,落实举报奖励金额6.5万元。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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