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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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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取消城市建成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许可

发布时间:2019-01-11 14:33:14 点击:0

       聊城新闻网讯 1月4日,记者在市政府召开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市、县各级安监部门针对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已全面停止市、县城市建成区零售店(点)的许可。截至目前,原在城市建成区的经营户已取消其许可,并清理了店内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行《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政策规定,市、县安监部门针对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全面停止市、县城市建成区零售店(点)的许可。凡是在禁放区域内的,一律不予零售许可,切实做好源头把控,把好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对禁放区域以外的零售许可,按照“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周边安全距离,严格审批程序、标准,严格控制零售经营业户的数量,认真做好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点审批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原在城市建成区的经营户已取消其许可,并清理了店内烟花爆竹。
  同时积极引导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及时处理城市建成区内的烟花爆竹产品,针对有存量的零售业主,通过与批发企业协调沟通,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回购其剩余产品,杜绝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12月3日,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全市安监局长会议,结合当前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监管工作的实际,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零售店(点)进行全面检查,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六严禁”违法行为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双体系”运行情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两关闭”和“三严禁”违法行为,检查中大力宣传《条例》工作要求,切实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安全管理水平。截至昨天,检查发现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3家,违反“三严禁”的3家,吊销许可证4家,暂扣许可证的2家。
  按照“打非”工作职责分工,市安监局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乡镇(街道)掌握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求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的乡镇,认真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屋”,盯紧闲置院落、闲置厂房,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截至昨天,查处非法经营行为18起,没收非法产品14箱,打击非法销售点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