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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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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0日起长岛全县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9-01-07 16:15:00 点击:0

       胶东在线1月7日讯(通讯员 杨培军) 近日,长岛县发布通告,自2019年1月20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该县近期全面禁止外地车辆进岛之后的又一项生态保护重大举措。
  长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于勤杰表示,为进一步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支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有关意见要求,长岛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在长岛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在长岛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及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县广播电视台予以曝光。
  目前,长岛县通过张贴通告、电视广播、微信发布等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层层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形成了浓厚“禁放”氛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全力提升全域“禁放”防控力度,强化街面巡逻、视频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措施,保持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