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8-12-27 16:08:37 点击:0次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12月26日讯(通讯员 庞彬 记者 徐德波)为切实做好当前至2019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近日,菏泽市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至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安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监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机构改革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力推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要求,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各环节协同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严格追溯相关经营、运输等各环节责任企业(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积极推动同级人民政府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严格规范燃放和购买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共安全意识,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高压态势,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燃放、运输等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重拳出击”严格督查,有力消除安全隐患
菏泽市安监局按照《通知》部署,“重拳出击”研究制定督查行动方案,组成3个督查组,自12月20日至2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旺季监管工作督查行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区《通知》精神落实及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菏泽市安监局督查组共督查牡丹区、成武县等7个县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8家次,常年零售户21家次。
下一步,菏泽市安监局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保障安全、保证质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条件,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持续减少。同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全市2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部分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有力消除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