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7-11-11 11:07:27 点击:0次
齐鲁网济南11月10日讯(记者 闫鹏)11月10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年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通知详细列出了试点工作的范围及时间、保险范围、保费缴纳、保险条款和费率、事故预防与理赔五个方面的内容。
试点范围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试点工作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
保险范围。投保的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补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以及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可以增加职业病保险。
保费缴纳。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保险条款和费率。实行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根据基准指导费率和投保企业风险程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赔付率等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促进参保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预防与理赔。承保人应提取事故预防费用,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奖励、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事故预防工作。
承保人应当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事先约定先行垫付部分赔偿金,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职业病损害保险赔偿金。
通知提出,试点期间,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财政奖励制度,各级财政可以按照退坡机制为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行业提供保险费补贴,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尽快实现全覆盖。
据悉,山东省从2007年起开始在济南、淄博、潍坊三个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2016年,全省试点范围内企业投保近9000家,保费收入9400多万元,累计保额约1100多亿元。此次试点工作,主要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