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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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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将整市退出烟花爆竹产业

发布时间:2017-07-07 11:23:00 点击:0

       北部湾晨报消息(记者肖鑫)日前,我市发布了《钦州市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实施方案》,明确到2019年底我市烟花爆竹企业要控制在6家以内,“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
       逐步关闭烟花爆竹企业
       方案要求,通过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发展,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企业,积极引导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自愿退出。鼓励支持灵山县、钦北区实施整县(区)退出,到“十三五”期末保留生产烟花爆竹企业控制在6家以内。保留企业的条件要求为:自2018年起,现有每家企业每年在本厂区内生产经营所上交税收不低于500万元,并且符合“五化”“三库”“四防”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鼓励引导剩余6家以下企业关闭退出,实现全市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目标。
       此外,我市将加大打非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出口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退出、关闭企业的生产厂区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严防非法生产行为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而反弹。
       主动退出可获激励补偿
       为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烟花爆竹产业退出任务,市人民政府成立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工作。各相关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关停退出,加强执法检查,兑现落实奖补政策,妥善安置失业人员。方案已明确要建立“主动退出激励补偿机制”、“产业弥补机制”和“失业人员安置机制”等。
       从即日起,持有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主动向当地县区人民政府书面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政府进行综合测算后给予一定奖补资金。对主动退出或转行的企业,给予土地转换、转产项目、招商引资、资金补助、工人安置等方面的适度扶持政策。对于因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失业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就业引导和职业培训等工作,提升工人再就业能力,积极引导到各个工业园的其他行业继续就业,尽可能创造有利条件引导退出人员重新转产和就业。
       整体退市是企业发展需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大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逐渐淡化,以及出于控制环境污染和安全等考虑,国家出台的安全与环保政策尤其是国务院2016年底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烟花爆竹消费作出了很多限制,城市禁放区域不断扩大,压缩了烟花爆竹产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市场需求大幅减少。
       2016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规范的安全质量标准、有效的政策引导,力争推动尽可能多的设区市、县(市、区)整体退出烟花爆竹行业。
       长期以来,我市烟花爆竹产业散而小,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效益不高,对全市经济贡献也十分有限。推进烟花爆竹产业整市退出是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也是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