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17:35:08 点击:0次
德州市安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注销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等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德安监呈〔2017〕10号)收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部署要求,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和乐陵市汇东花炮有限公司已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4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省局决定依法注销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2号”和乐陵市汇东花炮有限公司“(鲁)YH安许证字〔2014〕09000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你局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清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你局报送的《关于注销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等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德安监呈〔2017〕10号)收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部署要求,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和乐陵市汇东花炮有限公司已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4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省局决定依法注销夏津县鲁阳花炮有限公司“(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2号”和乐陵市汇东花炮有限公司“(鲁)YH安许证字〔2014〕09000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你局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清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