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严查烟花爆竹市场 关闭长年零售企业106家
发布时间:2017-02-24 21:14:04 点击:0次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万德龙)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市共核发烟花爆竹经营企业5630家,其中批发企业17家,零售企业(点)5613家。共举办各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53次,培训从业人员7650人。全市共销售烟花爆竹46万箱,销售收入6903万元。目前,全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形势稳定,无一例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伤亡事故、无一例烟花爆竹相关的举报、无一例因烟花爆竹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实现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三个无一例”。
为严格行政审批,把好烟花爆竹经营准入关,春节前,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每一家零售店面进行现场审核把关,坚持“四个不批”,即:“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不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不批、集中连片经营不批、在商场超市内销售的不批。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集中活动期间,部门联动收效显著。各县市区共派出检查组1045个,检查乡镇160个,检查行政村6139个,检查各类场所55959处,发现非法储存点36处,查扣非法运输车辆6部,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988箱、166.2万头。
为确保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效退出,保持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在春节前期专门成立督导组,分别查看了曲阜杏坛礼花公司、嘉祥进士张鞭炮基地、山东祥麟工贸有限公司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情况,防止出现非法复产。目前,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房、设备设施和原材料仓库已进行了有效封存,所有原材物料均已销毁完毕。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节后烟花爆竹回收代存工作,及时将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收集入库,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回收或代存的产品要集中存放在专用储存仓库或库房的固定区域。同时,将临时零售点(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回、归档。烟花爆竹流向标签和防伪标签是流向管控和直观判别产品合法性的主要标志,为此,各县(市、区)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促使企业主动执行好烟花爆竹流向标签和防伪标签管理制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私藏现象的出现、方便群众辨识产品真伪和提高抵制非法产品的能力,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我市将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积极拓展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的信息来源,坚决取缔无证单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非法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节后烟花爆竹回收代存工作,及时将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收集入库,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回收或代存的产品要集中存放在专用储存仓库或库房的固定区域。同时,将临时零售点(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回、归档。烟花爆竹流向标签和防伪标签是流向管控和直观判别产品合法性的主要标志,为此,各县(市、区)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促使企业主动执行好烟花爆竹流向标签和防伪标签管理制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私藏现象的出现、方便群众辨识产品真伪和提高抵制非法产品的能力,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我市将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积极拓展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的信息来源,坚决取缔无证单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非法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