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启动 严防私自存放
发布时间:2017-02-13 11:28:25 点击:0次
原标题:限放限售期结束,烟花爆竹开始回收了!严防私自存放
12日,记者从山东省安监局获悉,限放期结束,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启动。各临时零售点(店)应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分类装箱并列出清单,由相关批发企业核实后予以封箱并回收或代存,严防私自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
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国家烟花爆竹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时将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收集入库,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回收或代存的产品要集中存放在专用储存仓库或库房的固定区域。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回收过程和储存环节的安全,同时,将临时零售点(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回并归档。
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合格产品混存,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避免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