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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烟花爆竹管控由禁改限 民众对“限放”宽容

发布时间:2017-01-24 16:16:15 点击:0

       中国网新闻1月24日讯 春节临近,北京、上海等多地对烟花爆竹管控收紧,有的城市“放”到“限”,有的城市是“禁”改“限”。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放”到“禁”再到“限”,体现出政府管理与服务思路的创新。
       多地春节对烟花爆竹管控“限”字当头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尤其入冬以来企业排污、供暖、小汽车尾气排放等多种因素致多地雾霾指数“爆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加剧空气污染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今年春节,北京、上海及河北等多地对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相对收紧,有的城市由“放”到“限”,有的城市由“禁”改“限”,但都有一定弹性。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从1993年到2004年这十多年来,对烟花爆竹的态度完全是“禁放”。考虑到民意与春节习俗传承,2005年开始,北京由“禁放”改为“限放”。今年,北京市政府依然以“限”为主,但也明确表示春节期间一旦遇到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天气时,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配送、燃放烟花爆竹,并且今年首次提出在三环以内不再设置烟花销售点。
       河北省原来春节期间不限烟花爆竹燃放,但近年来,随着空气污染日益加重。今年春节,河北对烟花爆竹燃放也实行“限放”规定,将东至京九铁路、南至廊涿高速、西至大广高速、北至永定河大堤范围内的区域划为禁放区,又明确如果空气质量允许,农历腊月三十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禁放区内也可适当燃放烟花爆竹,体现出政府管理中的人性化思路。
       而上海今年对外环线内仍然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外环线外鼓励少放或不放,并且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深圳、广州等地也纷纷出台春节烟花爆竹“限放”规定,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民众态度:对“限放”表现出宽容
       各地出台烟花爆竹“限放”规定,民众反应如何?中国网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民众对“限放”规定表现出宽容、理解。
       老家是河南安阳的宋大爷和儿子一家住在北京郊区。他告诉记者,十多年前刚来北京时,过年听不到一点鞭炮声,感觉不像是过年,少了年味。“现在好了,政策变了,可以放几挂来热闹热闹。”
       大学毕业生涂一名在上海工作了半年,他告诉中国网记者:“春节放鞭炮确实很热闹,自己小时候就盼着过年放鞭炮,现在依旧怀念。但当下空气污染较重,不能仅图过个热闹年逞一时之快,否则以后遭罪的还是自己。所以,我很支持政府‘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专家:“禁改限”合情合理 体现管理思路创新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春节除旧迎新的传统,是春节不可缺少的元素。“禁放”烟花爆竹淡化了春节“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浓浓年味,因此一直“屡禁不止”。
       多地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放”到“禁”再到“限”,体现出政府管理与服务思路的创新,这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对传统习俗的传承,值得肯定,也利于政府相关规定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