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德州瑞丰花炮厂等4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0 17:40:46 点击:0次
鲁安监函字〔2017〕6号
德州市安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注销德州瑞丰花炮厂等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德安监呈〔2017〕4号)收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部署要求,德州瑞丰花炮厂、庆云县大胡花炮厂、庆云县光明礼花厂和庆云县亚东兴隆烟花鞭炮厂4家企业已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4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省局决定依法注销德州瑞丰花炮厂“(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5号”、庆云县大胡花炮厂“(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8号”、庆云县光明礼花厂“(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6号”、庆云县亚东兴隆烟花鞭炮厂“(鲁)YH安许证字〔2014〕010009号”4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你局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清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