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严查烟花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
发布时间:2017-01-04 14:11:26 点击:0次
近期,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可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燃放以及回收的全产业链的依法监管和安全检查,是确保人民群众能否过个祥和年的关键。即日起至4月底,济宁市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安全专项检查,严防类似事故在济宁市发生。
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
“截止到2016年11月,山东省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关闭退出。之后,我省的市场需求全部依赖外省供给。”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在市场和利益驱动下,一些拥有烟花爆竹生产技能的人有可能铤而走险、私自生产。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济宁市已进入烟花爆竹经营和运输的旺季,企业储存量大,运输和装卸作业活动频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也容易发生,将进入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易发期。
济宁市正在全面开展的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其中,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同时,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严惩禁放时间、地点燃放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
为保市民过个祥和年,济宁市各部门联动发挥摩尔探测仪等先进设备的作用,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对辖区内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业户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生产传统地区的排查,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加强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储存、装卸搬运和销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
新闻1+1
太白湖新区取缔一处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在2016年12月25日的排查中,太白湖新区取缔非法存储窝点一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0余件,拘留1人。截至目前,该区发放《致太白湖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单5000余份,张贴挂图500余张;开展专项检查4家次,整改隐患6处;排查对外租赁、借用和闲置的厂(场)院28处、出租房屋185家、寄递物流企业10家、商场超市(包括杂品商店)59家、便民疏导点9处;对2名涉案前科人员再次登记梳理,纳入管控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