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启动 仍需实名制购买“新疆专用”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6-12-18 20:16:11 点击:0次
亚心网讯(记者 许倩)再有一个多月就到2017年农历春节了,我区的鸡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也正式启动了培训、订货等筹备工作。目前已有企业烟花爆竹到库,有120多个品种供市民选购,但市民需要注意的是,仍然需要实名制进行购买。
这是新疆晨报记者从12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2017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知的。
和往年一样,今年,乌市将继续实施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制度,即网点经营者与乌鲁木齐市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向安监部门申报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市民也仍然需要实名制进行购买。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作为新疆烟花爆竹行业龙头企业的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备货工作,5万件烟花爆竹均已全部到库,基本为鸡年春节做好了充足供货准备。
“为了使烟花爆竹产品更加符合都市城区的实际燃放条件,我们考虑燃放安全、适用人群等诸多因素后,特别为鸡年春节精挑细选了鞭炮类、喷花类、礼花类等种类的120多个品种的烟花爆竹供市民选购。”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智华介绍说:“下午我们将会举办全疆范围的订货会,还会对一些准备参与鸡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等内容。”
此外,今年乌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仍会全部配备烟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终端机,也就是所有人都须持二代身份证才能购买烟花爆竹。届时,零售网点终端机将与公安厅大数据库联网,对在不同零售网点累计购买过量烟花爆竹的消费者,终端机也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发出警告。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外包装上必须张贴“新疆专用”的电子标签。没有张贴电子标签和没有纳入新疆采购范围的内地生产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是不得在疆销售。为了确保燃放安全,市民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正规标签。
在此,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呼吁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应配合实名登记制度,如发现有违规违法的销售行为,可拨打110或向当地安监局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有不同额度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