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邹城市邹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8 10:58:08 点击:0次
济安监字〔2016〕124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规定,经企业申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邹城市邹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总分为73.40分,且企业A级要素得分大于60分。经审查,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及评审结论符合规定,现核准邹城市邹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