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黑龙江省出台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 储存烟花爆竹场所要设置监控

发布时间:2016-11-24 11:06:17 点击:0

       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提出,要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储存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识。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重大危险源中储存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