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7:35 点击:0次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吉林省全面落实四项举措。
一是推进双重机制建设。法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从业人员未达到培训考核合格标准的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定级不得低于2级,安全监管部门增加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频次。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二是开展储运销售专项整治。从11月20日至明年2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主要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等方式。省安监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率不低于10%,并随机抽查零售点;市级检查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抽查率不低于20%;县级检查全部批发企业和零售点。
三是强化打击治违。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两关闭、三严禁”和“六严禁”要求,重点打击在样品间存放烟花爆竹实物以及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禁库房超储、超高、堆垛超长、通道堵塞、超员作业和库房内拆箱等行为,坚决查处经营无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流向标识和超标、违禁等行为。严格限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出货时间和临时零售点经营许可时间,违反规定要求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各市州安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各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发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商、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假冒烟花爆竹商标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