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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监专题研究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6:08 点击:0

       为谋划好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11月8日,监管三处召开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进行集体研究,重点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四个不予许可”,即:加大现场审查力度,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占用盲道、架空电力线跨越、与禁放区和交通干道交叉路口距离不足的,坚决不予许可;销售棚搭建存在钢板间缝隙未封堵、电力线未穿管、销售与储存区未隔开等问题,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销售棚未按要求搭建在指定位置的,坚决不予许可。市局将对各区的许可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严格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加大对批发、零售企业温、湿度检测、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对物联网设备缺失、损坏或运行不正常的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设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强化物联网技术应用,严格批发企业出入库管理,加强对批发企业流向登记监管,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烟花爆竹监管系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强化管控措施的落实。在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按照《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要暂停配送、销售烟花爆竹。配合公安部门,督促销售网点严格落实好“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制度。在零售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市局考核合格后上岗,在配送和销售期间,由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强化诚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组织批发、零售企业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因违反承诺内容或经举报查实存在违法销售、储存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终身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格落实零售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强化风险管理,共享信用资源。下一步,监管三处将按照专题会议研究的结果,尽快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来源:北京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