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推出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退出奖补机制
发布时间:2016-09-08 10:01:00 点击:0次
为加速推进全市烟花爆竹产业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调整,醴陵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鼓励和引导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有序退出。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退出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0家,其中2016年退出生产企业将达到60家,2017年退出生产企业40家。以下是退出奖励标准:
(一)爆竹企业:未使用装混药机械的企业奖补80万元(擦炮、黑药炮企业奖补70万元),使用了自动装混药/封口机械的企业奖补100万元,但同一企业两条以上生产线同时退出的总额不超过160万。
(二)烟花企业:按栋数奖补,1-50栋奖补160万元;51-70栋奖补175万元;71-90栋奖补200万元;91-110栋奖补210万元;111-130栋奖补215万元;131-150栋奖补220万元;151-170栋奖补225万元;171-190栋奖补230万元;191-200栋奖补240万元;201栋及以上奖补260万元。
(三)引火线企业:按鞭炮引火线生产企业每台引线机奖补2.4万元,按烟花引火线企业每台引线机奖补3万元,但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四)黑火药企业:粉末黑火药企业按每个三味球磨机奖补30万元,但总额不超过140万元;粒状黑火药企业按每个三味球磨机奖补40万元,只有一条生产线的总额不超过160万元,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的总额不超过220万元。
(五)混合型企业:同时生产以上四种产品类别中两种或以上产品的,其各产品类别奖补叠加为混合型企业奖补标准,但奖补总额不超过260万元。
来源:醴陵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