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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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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禁放烟花爆竹初见成效 两年销量下降近两成

发布时间:2016-08-28 18:46:46 点击:0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当地特点,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及七十七条这样表述。
  其实,早在去年9月份,聊城就下发了市驻地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去年10月1日起在聊城市新四环路范围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以来,效果怎样?市民对此又有怎样的看法与纠结?
  带着以上问题,记者结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采访。
  规定:去年聊城就划定禁放时间及区域
  记者从市公安局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源,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驻地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聊城市新四环路范围内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每日20时至次日6时(除传统节日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在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即使是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输变电设施、广播通信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输油管道、天然气管线周围;楼顶、楼道、阳台、平台以及楼间距不能满足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场所。
  监管:违规燃放从严处罚可打110举报
  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下发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同样也有严厉的措施来监管——
  根据通告内容,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告中更是提到,每个燃放者应当自行清扫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每一位市民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110。
  不过,目前110还未接到相关举报。
  样本:烟花爆竹销量两年间下降近六成
  利辉化工物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城区三家大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之一,梁辉是该公司经理。“现在我们整天没事在办公室里坐着。”梁辉和公司其他人以前都是供销社的下岗职工,下岗后成立了这家公司,虽说是化工物资公司,但是主营业务就是批发销售烟花爆竹。
  梁辉说,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这两年来烟花爆竹销量逐年下滑。今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销量更是下跌得厉害。
  梁辉介绍说,公司销货基本上都是赊销,卖不出去未拆箱的可以回收。2016年元宵节过后,公司就开始回收摊点未卖完的烟花爆竹,因为卖得不多,回收工作他们做了半个多月。“2014年之前,元宵节期间平均能卖价值100万元的货,今年只销了40多万元。”
  梁辉介绍说,每年的9月份之前,公司都是不进货的,用来消化上半年的存货。目前公司在于集和闫寺有两个大型仓库,是通过省安监部门验收的烟花爆竹储藏专业仓库,但到现在仓库里还有价值数十万元的存货。“一些大型单位不再燃放烟花爆竹,对我们的影响也很大。”梁辉介绍说,曾经有一家事业单位每年元宵节都要燃放价值数千元的烟花,可今年再去问,对方却称不再燃放烟花爆竹了。
  而记者采访昌润大酒店等单位也了解到,从保护环境和厉行节约等角度考虑,不少大型单位也都取消了烟花燃放计划。
  据此前记者对警方的采访,2016年元宵节期间,聊城城区并无单位申请在元宵节燃放大型焰火。
  观点:寻找风俗与环境保护的平衡
  对于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民有不同的看法。“禁放的时间是晚上,这个时间段放烟花爆竹的并不多。”在开发区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陈华说。
  陈华认为禁放烟花爆竹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在风俗与环境保护中寻找一个平衡点。“比如我搬家了,按照风俗就是要放一挂鞭炮,可如果从环保的角度看,这挂鞭炮不应该放,我应该怎么做?”
  也有市民提到,即使禁放鞭炮,也理应尊重传统民俗,开发更多绿色、环保的烟花爆竹替代品,既能满足老百姓庆祝节日的需求,又能确保传统民俗得到传承,不被抛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为了兼顾风俗与环境保护,“电子鞭炮”备受推崇,这是一种环保、安全、无火药、可反复“燃放”的、声音和闪光度与传统鞭炮极为相似的电子产品。
来源:聊城晚报(记者 李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