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复工延期
发布时间:2016-08-17 14:02:25 点击:0次
湖南日报8月16日讯(记者 奉永成) 今天,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复工日期由原定的9月1日延期至9月10日。从即日起,开展复工生产验收工作。省安委办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复工”。
“九不复工”分别为:企业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含分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未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核合格不复工;未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复工;厂区分区不明确,生产区与生活区无可靠隔离不复工;药物管控不到位不复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多股东分线各自组织生产的不复工;存在私搭乱建工(库)房、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的不复工;机械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复工;“三库”(药物总库、中转库、成品库)不达标,仓储能力不足不复工;“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达标改造不到位不复工。
复产验收工作由市州安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9月10日起,经过验收合格符合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方可复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