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济宁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有序退出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万德龙)为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市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方案要求,在2016年底前,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安全有序退出;2018年底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确定退出的3家企业
尽快完成危险物处置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为了源头治理,我市将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对已确定退出生产的3家企业,尽快完成危险物料处置、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等工作,确保有序退出,安全处置剩余危险物料。同时,严格审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布点,严格控制新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严审批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点
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方面,安监部门将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同时,对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重点检查闲置厂房及院落、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建立烟花爆竹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电子档案,将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信息按规定要求录入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同时,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视频数据至少保存30天,实时监控风险点和隐患整改情况。此外,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绘制市、县以及企业的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