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将建“电子档案”
发布时间:2016-08-15 14:26:40 点击:0次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我市印发《菏泽市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2017年年底以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电子档案,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据了解,本次方案实施的目的是为了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方案》要求,在源头治理上,将严格审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布点,严格控制新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严审批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在预防体系的建立上,对企业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形成“一企一册”,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将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信息按规定要求录入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视频数据至少保存30天,实时监控风险点和隐患整改情况。
来源:中国菏泽网 记者 武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