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陕西省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6-08-11 11:04:33 点击:0

       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专项整治工作进度,9月10日前未完成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专项整治验收的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省安全监管局要求,没有原材料总库的生产企业必须新建,原材料总库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必须扩建。严格控制生产厂区危险性药物总量,尽可能减少重大危险源。
  工艺流程、带药工房及内外安全距离发生变化的,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查。单个工房内部、无药区改造及完善电气、消除静电等安全监管设施不影响安全距离的,可不履行“三同时”手续。
  在蒲城、富平两县生产企业试行订单式生产,减少成品总库存量;试行“定点、定时、定量”配送烟花爆竹原材料危险性药物,减少原材料总库存量。
  凡是9月10日前未完成“三库”专项整治验收的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由当地县级安全监管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三库”改造。2017年12月底前,未完成“三库”专项整治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来源:陕西日报(记者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