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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 全国烟花爆竹社团组织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07-23 16:43:38 点击:0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 全国烟花爆竹社团组织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全国烟花爆竹社团组织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于6月27日至28日在山东烟台黄金培训中心召开,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会长钟自奇、秘书长吴郑理等常务理事、省级烟花爆竹协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主产区县级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本次常务理事会应到常务理事60人,实到常务理事或其代表41人,超过章程规定的2/3人数,会议表决有效。
       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组建协会出口、机械设备、焰火燃放三个分支机构的议案
       为增强协会的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会员和行业服务,根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章程》和协会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协会拟组建协会出口工作委员会、机械设备专业委员会、焰火燃放专业委员会并提交本次常务理事会审议。 与会代表对协会组建三个分支机构表示支持和肯定,并对依托单位和业务范围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表决,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通过组建协会出口工作委员会、机械设备专业委员会、焰火燃放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协会秘书处将按照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征集分支机构会员等相关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协会会员确认的议案
       协会自2013年成立至2015年底,有会员单位560家。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会员单位没有履行会员义务。为保障会员权益,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内在发展动力,完善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协会章程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协会秘书处组织开展了会员确认工作,并将会员确认情况及结果提交本次常务理事会审议。
       议案对会员确认的依据、方式和结果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1.拟保留会员资格的241家。具体情况是:(1)协会理事单位(因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暂保留);(2)按照协会通知要求反馈会员确认表的;(3)协会成立至今交纳过会费,或者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参加过协会活动的。
       2.拟除名的会员319家。具体情况是:(1)未按照协会通知要求反馈会员确认表的;(2)协会成立至今未交纳过会费,或者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未参加过协会活动的。
       经过审议,与会代表对协会会员确认工作表示赞同,认为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既违反了协会章程规定,又损害了协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通过“精兵简政”更能调动遵章守纪会员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协会工作的开展和协会事业的发展。
       通过表决,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协会会员确认的议案。
       三、讨论通过了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专家初步人选名单
       为充分发挥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人才、专业、技术优势,更好地为会员、行业和政府服务,科学引导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协会拟组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是协会领导下专门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智囊团和工作机构,以汇集业内外资源,发挥专家集体智慧,服务行业发展为宗旨。
       会议讨论了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专家初步人选名单。通过表决,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对专家人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协会秘书处将给专家所在单位发函征询意见,尽快建立起为会员、为行业服务的专家队伍。
       四、研究讨论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名录》
       会议对即将出台的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以下称《规定》)和标准《烟花爆竹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名录》)进行了研究与讨论。本次征求意见采取现场发言讨论和填写“意见征求手册”两种方式进行。与会代表对此高度重视,从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行业、企业的现状等不同角度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协会秘书处正在整理汇总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提交总局有关部门,以期《规定》和《名录》若出台,更符合烟花爆竹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更有利于行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