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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7月起市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6-07-11 11:16:48 点击:0

       即通客户端报道( 秦皇岛台记者 王一豪 )秦皇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7月1号起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的所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参照本规定,严格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本规定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收到举报的部门应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