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烟花爆竹销售实行“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16-07-11 11:15:23 点击:0次
近日,嘉兴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的通知》,嘉兴从7月1日起,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实名流向登记,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控。
据了解,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后,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现居住地址证明)进行购买;单位用户凭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进行购买。与此同时,销售人员要严格按照《嘉兴市烟花爆竹销售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购买烟花爆竹用户应积极配合,做到销售情况可追溯;销售人员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时,要拒绝销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环节安全管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严格落实“六严禁”要求,严禁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配送烟花爆竹,发现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经营行为要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