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08 09:15:57 点击:0次
广西计划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2006年以来全区所有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的危险性废弃物的排查、清理和处置工作。 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排查清理。对2006年以来辖区内所有已经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库)区每一间工(库)房,进行逐一排查,将所有遗留的危险性废弃物(烟花爆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彻底清理。二是喷水冲洗。将关闭(退出)企业所有的工(库)房的室内面屋盖、内墙、地板的药物(粉尘)进行喷水冲洗。三是销毁处置。将排查清理出的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全部进行妥善销毁处置。 工作要求主要有四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经费;二是全覆盖,不漏企业、不漏工房、不留死角。要认真清点、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排查清理。要特别注意废弃、闲置、偏僻工(库)房的排查清理,确保不漏企业、不漏工房、不留死角。三是科学组织,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确保全程安全。要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队伍及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参与。四是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安全要求,严控安全风险,形成长效机制。今后,对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限期做好危险性废弃物的排查清理和销毁处置工作,确保不留隐患。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