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成为全国示范样板
在日前召开的2016年新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安全工作会上,新疆烟花爆竹实行连锁经营的模式和效果受到热议。中国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秘书长吴郑理表示:“从产品的源头到消费终端,实行流向登记和‘八个统一’‘四个100%’,既考验了烟花爆竹生产和消费两个过程的安全,同时也杜绝了安全隐患。新疆模式成为全国示范样板,可在全国推广。”
“作为一种探索和改革,2013年,我区开始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领域不断深化连锁经营模式。”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郭志荣介绍。我区连锁经营推行八个统一和四个100%方式,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安全标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购销合同、统一实名购买、统一应急预案、统一货物配送,连锁经营100%、实名登记100%、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诚信经营100%。加盟者须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和安全经营责任书,向安监部门申报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同时,各零售网点必须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全面配置和使用零售终端机,实行购买者实名登记制度;全面推行连锁经营承诺,所有零售网点都必须悬挂诚信经营承诺标识。
与此同时,自治区烟花爆竹协会对全疆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全面整改,将网点从1200余家压缩至560家;对进疆10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压缩到不足20家。2016年,协会在湖南、江西、广西等地评选出17家信誉好、工艺先进、产品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作为新疆的供货厂家,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规范了产品入口和全疆连锁经营企业管理,有效遏制了非法违法产品进入经营销售环节。
自治区安监局危化处处长李江辉告诉记者:“实行连锁经营后,自治区安监局只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专业指导,市场运作交由自治区和兵团两家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分别承担。近三年来,通过连锁经营、流向信息管理以及实名购买烟花爆竹,从生产到运输、批发、长期零售再到零售店以及个人购买,实现了全过程管控。”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烟花爆竹燃放零事故和产品质量零投诉。
来源:新疆日报 乌鲁木齐5月3日讯,记者 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