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烟花爆竹安全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四川省从2015年12至2016年3月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明查暗访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196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0000余家,查处安全隐患问题1100余条,提请关闭3000余户企业(零售网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403起,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8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价值343余万元,取缔多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点,及时纠正零售网点的违规行为。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监察执法力度,明确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牵头负责,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和跟踪督促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强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跟踪市(州)、县(区)烟花爆竹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广安、南充、峨眉山和仁寿等地,成立由政府分管市(县)长为组长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部分市、县(区)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所属乡镇及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乡镇和所辖村(社区)均签订了烟花爆竹“包保”责任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执法,严处违法行为。在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运用刑事、行政强制手段,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8人,对违法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省执法总队联合自贡市安全监管局、大安区安全监管局和大安区公安分局对自贡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突击暗访执法,共查处各类烟花爆竹6595箱(经核算总药量超1000kg),大安区安全监管局对该企业实施了顶格经济处罚,大安区公安分局以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迅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库房管理员进行刑事拘留,安全管理员取保候审;南充市西充县公安部门对宏宇烟花厂在原仁和粮站仓库非法进行涉药生产一案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5人进行了刑事立案,下一步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强化宣传,做好警示教育。第一时间将两起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到全省各市(州)、县(区)和每一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起到处罚一家、警示一片,教育全部的目的;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大力向企业、职工和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等相关安全知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万余份,并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
通过本次明查暗访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我省各级安监执法机构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出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来源: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