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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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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社圆满完成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12 10:55:00 点击:0

        从2015年11月下旬启动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从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重特大火灾、爆炸及亡人事故中看,没有一次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了我市第十一年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初定目标。
       第一,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市政府从公安、安监、工商、供销、运管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同时,各区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确保了组织领导落实和燃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下发了重庆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月中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16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对今年春节“禁改限”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地各部门按照“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处置、严肃责任追究”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措施和要求,确保了市政府有关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属地监管、责任追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工作责任,保证了工作落到实处。
        2、宣传教育更加广泛,安全燃放氛围良好。一是各地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发相关新闻50余条,播放安全燃放字幕3900条次。特别是市通信管理局协调移动、联通通信公司向2862.6万个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短信8341.1万条。充分发挥了媒体、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各区县政府共悬挂宣传标语353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总量达290万份,送到社区、居民户手中,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使安全、文明燃放知识家喻户晓。三是从1月底,各区县以城区交通要道、繁华闹市为重点,采取出动宣传车辆、设立宣传站点、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等手段,开展群众性集中宣传活动。四是结合市教委紧紧围绕“安全第一”,寒假前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举办讲座、班会、队日活动或布置假期操行考核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加强驻渝部队的燃放安全宣传教育,督促驻渝部队落实重要军事设施、部队营区的值班看护;国土房管部门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及住宅小区开展了燃放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市建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
        3、监管措施全面有力,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据统计,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90个、储存仓库49座、零售点15803个、相对集中燃放点65个、重大危险源及场所1050个,发现和整改隐患156处。二是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按照“保障安全、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原则,布设销售网点,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了烟花爆竹市场供应。据统计,全市2641个临时销零售点,其中主城区设立735个临时零售点,组织烟花爆竹产品主城区11.14万件,临时配送运输车辆19台,安全配送烟花爆竹11.14万件;限放工作结束后,从各临时零售点回收(购)或代存剩余产品6379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群众安全。据统计,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20日,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14起、非法储存、经营、运输368起,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8万件,治安拘留130人。四是突出重点,严密防控。各地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督导防控网络体系,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场所),落实了“一对一”24小时守护,对禁放区域、场所派驻警力加强巡逻监控。统计,除夕夜,全市投入力量55215人,其中主城区共投入巡逻守护力量43929人,其中设立的11个集中燃放点或燃放区域投入守护力量1543人,重大危险源418个投入“一对一”守护力量3432人,禁放区域和场所、限放区域及街面巡逻守护投入38963人。五是加强战备,及时救援。市公安消防总队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救援应急预案,在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按照“分片包干、分段守护”的模式,将车辆、人员布设到主要燃放区域实施全程监护,及时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有效地防止了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据统计,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130起(包括虚假警、重复报警数),其中火警519起、抢险救援375起、社会救助236起,出动车辆2272台次、出动人员15347人次。市卫计委制定了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成立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完善了应急医疗救护体系,准备了救护车和急救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确保了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没有发生人员死亡。
       第二,火灾和伤人情况和分析
       1、火灾和伤人情况。随着移动通讯的普及和人们安全意识的增强,往往一处火情或一起社会救助多人报警或反复报警,导致报警量增大,后期经市消防总队调查核实: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9起,2户受灾,过火建筑面积10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7530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下降45.71%。经市卫计委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133人受轻伤,无人员截肢及死亡,与去年同相比伤人数下降1.48%。
       2、火灾和伤人原因分析。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人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地区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可燃物清理不彻底,个别市民选择燃放地点不当引发火灾;二是少数市民未按燃放说明燃放或燃放操作不当引发人员受伤,特别是未成年人没有成年人监护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三是部分产品质量差,表现在:鞭炮引火线引燃时间短、封口剂过硬等;烟花筒体薄、变形、断火、冲底、炸筒等引发人员受伤;四是少数市民非法销售、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和超标准产品引发人员受伤。
       第三,销售情况和分析
       从今年春节期间销售情况来看,全市销售烟花爆竹23086万元。其中,区县销售20954万元、主城区销售2132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2.31%、9.28%。销售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发展,供人们选择节日娱乐的方式增多,而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体在逐年减少;二是受经济下滑影响及消费和环保理念的变化,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理性;三是受少数区县城区“禁放”影响,禁放的区域、场所增多;四是受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整顿影响,销售网点减少,全市同比下降1.98%,其中主城区下降13.8%;五是随着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和转型工作的推进,少数生产企业趁即将关闭生产之机违规销售产品冲击市场。
       第四,下步整改工作
       1、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步伐。安监、规划、国土等部门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加大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和转型工作力度,指导生产企业开展好相关工作,以尽快解决我市烟花爆竹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作业场所污染严重、安全风险大、产能过剩以及产品品种少、档次低、竞争力弱等问题。
       2、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安监、工商、质监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生产产品的种类、规格、药量及产量,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超标产品流入市场。
       3、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和安监、公安、工商、质量、供销等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保持查处打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嫌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燃放工作考核表彰工作。我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已实施十一年,少数地区、部门领导思想松懈、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工作热情不高、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应建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彰机制,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来源:重庆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