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惠民县大地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等5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9 10:23:00 点击:0次
关于核准惠民县大地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等5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鲁安监告字〔2015〕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规定,经企业申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分别对惠民县大地烟花爆竹销售中心、山东省沾化县新合作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县鲁阳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平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无棣县翔宇烟花爆竹经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总分分别为80.65分、80.67分、80.96分、82.08分和81.35分,各A级要素得分均大于60分。经审查,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及评审结论符合规定,现核准上述5家企业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