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清市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09:06:00 点击:0次
关于公布临清市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聊安监发〔2014〕40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规定和《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企业申请,2014年4月28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临清市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该公司评审总分为78.60分,各A级要素得分均大于60分。经市安监局审核,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符合规定,现核准临清市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