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伤亡事故源自燃放操作不当 民警支招花炮买与放
2009年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过年,不放鞭炮就像缺了点什么。然而,如何让助兴的爆竹不成为扫兴的炸弹,满天的烟花不变为脸上的泪花?记者近日电话连线了具有多年危险物品管理经验的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张丕海,请他谈谈在春节期间,广大群众如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据统计,2008年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事故1542起,其中,87%的燃放伤亡事故是由于燃放者操作不当所引发。
“燃放者操作不当是烟花爆竹伤人最大的元凶。”张丕海告诉记者,不正当操作有很多种,比如酒后燃放、未成年人燃放以及不按燃放说明操作燃放,这些都是惨剧发生的直接导火索。
此外,有些人为了贪图便宜购买小作坊生产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民间称“白皮鞭炮”,这也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就是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否则,安全就成为空中楼阁,沦为一句空话。”张丕海告诉记者,要购买有质量保证的烟花爆竹,一是去由安监部门批准、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去购买。二是购买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包装,合法的烟花爆竹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明显变形,有完整、清晰的产品名称、产品 合格证、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批号和燃放说明,而且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根据产品的药量及能构成的危险性,将烟花爆竹分为A、B、C、D四个级别。”张丕海介绍说,普通百姓燃放烟花爆竹,应以C、D级别为主。
平常燃放的手持类烟花属于C、D级别,直径一般在30毫米以内,这两类烟花只要不对着人或物,是不会产生危险的。B级烟花的单只火药筒直径大于68毫米,其单发烟花威力相当于50克左右的小型炸药筒。这类烟花燃放轨迹至少要与人保持在25米以上距离。
张丕海提醒广大群众,在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不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点燃时,应在平整的水泥地上平稳牢固摆放烟花爆竹,人的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点燃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在上风向燃放和观赏,遇到五级以上风或有雷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燃放。
“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张丕海说,当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马上靠近察看,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不要试图再次点燃未响或未燃的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记者 徐伟)